0951-8949820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82号)和《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宁夏怡康精神康复医院有限公司于2021年10月21日主持召开了“银川怡康精神专科医院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会议。参加会议的单位有建设单位、验收监测单位及特邀3名专家(项目验收组名单附后)。现将“银川怡康精神专科医院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情况(验收监测报告、验收意见)公示如下:
一、验收结论
项目在实施过程中,按照国家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环保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运行,基本落实了环评报告表及其审批文件中提出的污染防治措施,目前各类环保设施运行状况正常。
二、验收组结论
项目履行了环境保护审查审批手续,执行了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三同时”管理制度,基本落实了环评报告表及其批复所要求的各项环境污染防治措施,外排各类污染物均符合国家及地方标准要求。验收组经认真讨论,认为宁夏怡康精神康复医院有限公司环境保护设施建设主体正常运行,外排各类污染物均达标排放,基本符合验收条件,同意通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特此向社会公众公示
项目名称:银川怡康精神专科医院项目;
建设地点:宁夏银川市金凤区六盘山中路;
公示内容:验收监测报告、验收意见(详见附件);
公示时间:自公示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需署真实姓名,单位需加盖公章;
联系单位:宁夏怡康精神康复医院有限公司
联系人:朱颖
联系电话:18995050806
扫一扫在手机上阅读本文章